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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团伙被查后,该地公检法系统官员密集落马

信息发布者:农业快讯
2019-04-01 18:44:56

原创 观海解局 

撰文 | 刘艺龙 董鑫

今年3月,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正处级干部、宜黄县人民法院原院长杨新涉嫌受贿罪,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杨新于2018年9月被通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抚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在杨新的“双开”通报中还有这样一句描述,执法犯法,充当黑社会“保护伞”。

这位女院长是谁的保护伞?

观海解局发现,就在杨新落马之前两个月,抚州市公安局摧毁了一个在宜黄县盘踞14年的涉黑犯罪团伙。

两把“保护伞”先后落马

杨新出生于1960年9月,在法院系统工作多年。2006年6月,任宜黄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1年7月,被调往乐安县人民法院任党组书记,2个月后兼任院长。2016年8月,前往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任调研员。2017年8月,任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处级干部。

2018年9月14日,杨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抚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12月12日被“双开”。

双开通报中提到,杨新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违规领取工伤伤残赔偿金,对宜黄县法院审理陈某案件重罪轻判导致严重后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执法犯法,充当黑社会“保护伞”。

这并不是唯一的“保护伞”并不唯一。

就在杨新被查的前一个月,宜黄县另一名女性干部也被查。2018年8月6日,宜黄县人大常委会正处级退休干部陶英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涉黑团伙被查后,该地公检法系统官员密集落马



陶英华

陶英华出生于1958年6月。2006年11月,陶英华任宜黄县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5年后出任宜黄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6年8月,担任宜黄县人大常委会正处级干部,被查前两个月退休。

同年12月10日,陶英华被开除党籍。

在陶英华的通报中也提及到了与杨新相同的问题——充当黑社会“保护伞”的问题,且明确点名,她对宜黄县检察院办理陈某案件时重罪轻诉导致严重后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涉黑团伙

陈某是谁?或者说,杨新和陶英华这两把“保护伞”罩住了谁?

在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有一个陈辉民、陈辉发兄弟为首的涉黑团伙,从2004年以来,兄弟俩以金钱为诱惑,大肆网罗有劣迹的刑释解教人员和社会不良青少年成为打手,为他们谋取利益。

该团伙组织严密,分为四个层。陈氏兄弟为团伙的领导者,下有骨干成员9人、积极参与人员60余人、一般参与人员11人,且有明确的组织分工和组织纪律。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该团伙购置枪支,杀人、抢劫、绑架、敲诈勒索、开设赌场、收取“保护费”无恶不作,当地居民甚至到了“谈花色变”(陈辉民绰号花癞子)的程度。

2018年7月14日,抚州市公安局调集300余警力,分10个抓捕组全面开展抓捕行动,成功抓获包括陈辉民、陈辉发在内的18名涉黑组织主要成员。

涉黑团伙被查后,该地公检法系统官员密集落马


陈辉发

警方发现,除了欺行霸市,垄断市场,聚敛钱财,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经济秩序,该团伙还通过直接干涉村“两委”换届选举,将犯罪组织中意的人员渗透到基层组织中,同时拉拢腐蚀公职人员,寻求“保护伞”。

根据当时抚州发布的新闻稿,在这一涉黑团伙被打掉之后,纪检监察部门也在抓紧行动,深挖幕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

重罪轻诉

陶英华就是他们的“保护伞”之一。

刚才,观海解局提到,陶英华的双开通报显示,她对宜黄县检察院办理陈某案件时重罪轻诉导致严重后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这句话中的陈某便是上述宜黄涉黑团伙的主要成员陈辉民。

裁判文书网显示,根据宜黄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1月19日,陈辉民等八人来到宜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陈辉民指使邓某、应得罡、吴某、许某殴打前来参与投标的刘某、汪某并强行将两人拽上轿车挟持到宜黄县凤冈镇六里铺十里排水库,致使刘某、汪某的公司不能正常投标。陈辉民等人则在交易中心门口威胁阻拦投标人员进入投标现场,强迫投标人员退出投标。

涉黑团伙被查后,该地公检法系统官员密集落马



陈辉民

2017年4月1日,事发一年多之后,陈辉民主动到宜黄县公安局投案,并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宜黄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但被逮捕的当日,陈辉民即被取保候审。

宜黄县人民法院认为,陈辉民伙同徐某、黄某、陈辉远、邓某、应得罡、吴某,许某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退出投标,并致一人轻微伤,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

但因为陈辉民在庭审中有认罪、悔罪表现,同时构成自首,且被害人也出具了谅解书,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所以,在2017年11月发布的一审判决书中,宜黄县人民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陈辉民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一天“四长”落马

此次审判的审判长名为管常庆。

涉黑团伙被查后,该地公检法系统官员密集落马



2018年8月6日,宜黄县现任或曾经长期在公检法系统任职的4名官员同日落马,除了陶英华,还包括宜黄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管常庆。

公开资料显示,管常庆出生于1968年8月,1993年11月起在宜黄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宜黄县人民法院黄陂法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副庭长,潭坊法庭审判员,棠阴法庭庭长,刑事审判庭庭长。2008年4月,履新宜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值得一提的是,杨新与管常庆在一起共事8年,且杨新还是管常庆的上级领导。

当时一起落马的还有宜黄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孔文艺,和宜黄县公安局凤冈派出所所长杨怀勇。相隔四天,2018年8月10日,宜黄县公安局二都派出所所长陈建雄也被查。

观海解局注意到,在对陈辉民判决生效一年之后,2018年10月19日,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向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再审决定书显示,抚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陈辉民犯强迫交易罪一案应当再审,且指令了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人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这个时间点,距离陶英华、管常庆落马刚刚过去一个月,距离杨新落马刚刚过去两个月。

资料 | 江西政读微信公众号、抚州发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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